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一、征收管理
??1.如何在電子稅務局上變更辦稅人員?
??您好,電子稅務局中可通過以下途徑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等信息: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涉稅市場主體身份信息變更】進入功能模塊。
??(一)添加辦稅人員:點擊【新增】,在變更項目中選擇“辦稅人(附)”,再次點擊新增,錄入辦稅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其他信息,點擊【確定】,再次點擊頁面下方的【確定】,系統提示保存成功。
??(二)變更辦稅人員:點擊【新增】,變更項目選【辦稅人姓名】,在【變更后內容】欄選擇或填寫正確的信息,核實無誤后點擊【確定】即可。
??注意:以上添加或變更辦稅人員操作后,需由被添加或變更后的辦稅人員以“自然人業務”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首頁右上角頭像處【賬戶中心】,依次點擊【企業授權管理】-【待確認授權】,選擇待確認信息,點擊【確認】即可。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也可以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首頁右上角頭像處【賬戶中心】-【人員權限管理】模塊調整辦稅人員。
??(一)新增辦稅人員:點擊【人員權限管理】-【添加辦稅人員】,根據提示錄入需要添加的辦稅人員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并輸入證件號碼、選擇身份類型、設置功能集及有效期截止日期。點擊【確認】按鈕,該辦稅人員信息轉為待確認狀態,被新增辦稅人員以“自然人業務”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首頁右上角頭像處【賬戶中心】,依次點擊【企業授權管理】-【待確認授權】,選擇待確認信息,點擊【確認】即可。確認完畢后信息添加成功。
??(二)修改辦稅人員權限:通過【人員權限管理】-【現有辦稅人員】,選擇需修改辦稅人員,點擊【管理】按鈕,通過“人員權限管理”界面操作。
??(三)刪除辦稅人員:通過【人員權限管理】-【現有辦稅人員】,選擇需刪除辦稅人員,點擊【刪除】按鈕完成操作。
??三、若您主張身份證件被冒用于財務負責人和其他辦稅人員,根據您出具的個人聲明、公安機關接報案回執等相關資料,系統會解除您與單位的關聯關系。不論單位處于正常、停業、清算、還是非正常、非正常注銷、注銷等狀態均可進行辦理。電子稅務局具體操作如下:以自然人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解除相關人員關聯關系】提交申請。
??2.如何在電子稅務局中辦理申報表作廢和更正?
??您好,申報更正與作廢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申報表更正
??您辦理納稅申報后,發現申報表存在錯誤,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修改更正或作廢。申報更正或作廢時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報作廢,不允許差額更正或補充申報。
??(一)操作路徑
??1.在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更正與作廢】;
??2.通過電子稅務局首頁搜索欄輸入關鍵字查找出的“申報更正與作廢”進入辦稅功能;
??3.在征期內,【我的待辦】下方就會展示已經申報的事項,點擊右邊的更正/作廢鏈接進行報表的更正或作廢。
??(二)具體操作
??1.進入界面后,您可選擇申報日期范圍、稅款所屬期等篩選條件。如果需要根據申報表名稱進行查詢,點擊【展開】進行申報表的選擇,點擊【查詢】,對已完成申報的申報表信息進行查詢。
??2.您從查詢結果列表中,通過“操作”列提供【更正】、【作廢】完成對應申報表單的相關操作。
??(1)點擊“作廢”,彈出“請確認”提示,點擊【確定】。
??作廢成功后彈出相應提示,點擊【確定】后流程結束。
??(2)點擊“更正”,跳轉相應模塊進行操作,更正成功后會彈出相應提示。
??(三)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作廢申報表只能在對應申報當期的申報期限之內,且未開具完稅憑證或劃繳稅款的情況下進行,否則不能作廢申報表,只能對已申報的申報表進行更正處理。
??3.申報更正或作廢后,如涉及補繳稅款且超出繳款期限的,應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4.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只允許納稅人更正最末一個已申報的季度申報表,完成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后,不得再對當年內的季度申報表進行更正。
??5.更正所屬期申報的原應征數據已通過延期繳納稅款審批,申報更正或作廢后納稅人需要進行變更稅務行政許可。若延期繳納稅款審批未辦結,繼續該流程時,保存申報錯誤更正數據時會作廢延期繳納稅款審批業務。
??6.主稅更正后如不更正附加稅費,則不予保存主稅更正申報,并提示主稅和附加稅均更正后一并保存。
??二、財務報表更正
??2019年10月以后的財務報表可以通過新電子稅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財務報表報送】-【財務報表報送及更正】模塊中選擇需要更正的所屬期,點擊“下一步”按鈕后出現彈框提示“該所屬期已完成申報,是否要進行該所屬期的申報錯誤更正”,點擊“確定”按鈕,可以跳轉表單頁進行更正申報。
??3.如何在電子稅務局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信息?
??您好,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納稅人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時,部分信息需先在市場監管部門完成變更后才能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除此之外的其他登記信息可直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您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電子稅務局APP進行變更,操作步驟如下:
??一、電子稅務局
??企業業務登錄電子稅務局后,點擊【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涉稅市場主體身份信息變更】功能菜單。
??(一)當市場監管部門的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時:進入【涉稅市場主體身份信息變更】功能界面,系統自動帶出市場監管部門變更的登記信息,并在身份信息確認界面上方提示:“如無其他變更項目,您可直接點擊確定,如有其他變更項目您可點擊新增添加變更事項!”,點擊【確定】后跳轉至保存成功頁面。點擊【返回首頁】可返回主頁。點擊【繼續變更】可返回功能界面進行變更操作。點擊【變更稅務登記表】可下載變更信息表單。
??(二)非市場監管部門的登記信息發生變更時:進入【涉稅市場主體身份信息變更】,點擊【新增】。選擇變更項目,填寫變更后內容,確認無誤后勾選變更項目,點擊【確定】后跳轉至保存成功頁面。點擊【返回首頁】可返回主頁。點擊【繼續變更】可返回功能界面進行變更操作。點擊【變更稅務登記表】可下載變更信息表單。
??二、電子稅務局APP
??登錄電子稅務局APP后,可依次點擊【辦&查】-【綜合信息】-【信息報告及變更】-【涉稅市場主體信息變更】辦理變更登記,也可以在首頁搜索欄輸入關鍵字查找進入涉稅市場主體信息變更界面。進入后,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填寫好相關變更信息后,點擊【提交】,跳轉到變更成功界面。此界面可點擊【查看《變更稅務登記表》】下載和打印《變更稅務登記表》。
二、發票管理
??4.如何申請調整發票額度?
??您好,您可以登錄電子稅務局后在【熱門服務】中點擊【稅務數字賬戶】跳轉至電票平臺,在電票平臺中點擊【發票額度調整申請】或登錄電子稅務局后在【我要辦稅】中點擊【發票使用】-【發票開具】-【藍字發票開具】跳轉至電票平臺,在電票平臺中點擊【數據概覽】中的“去調整”,進入【發票額度調整申請】。
??操作流程:
??一、點擊【新增申請】按鈕,彈出發票額度新增申請頁面,填寫發票額度調整申請相關信息,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提交本次調整申請記錄。
??二、提交發票額度調整申請后可以隨行查詢發票額度調整審核進度,對于審核狀態為“已提交”的,可以通過操作模塊進行“撤銷”或“下載申請表”。
??對于審核狀態為“審核中”和“審核通過”的申請均無法自行作廢或撤回。納稅人可根據需要再次發起調整或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相關情況。
??5.開具紅字發票后是否影響當月發票額度?
??您好,納稅人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數電票或紙質發票時,以實際開具金額扣除當月開具金額總額度。在開具藍字紙質發票當月開具紅字數電票、紅字紙質發票或者作廢已開具藍字紙質發票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同步增加其剩余發票額度;跨月開具紅字紙質發票、紅字數電票或開具紅字數電票無法對應數電票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不增加其剩余發票額度。對于銷售折讓的情形,也不會增加其可用發票額度。
??6.個人申請代開房屋租賃發票需要什么資料?
??您好,新電子稅務局區分渠道代開不同的發票:
??一、目前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僅支持自然人承租方代開不動產租賃數電票,操作路徑如下:
??(一)承租方申請
??承租方以【企業業務】或【自然人業務】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發票使用】-【代開出租不動產(承租方)】模塊填寫應提交。有授權信息,代開成功。無授權由承租方提交的申請需要出租方進行授權才可繼續辦理。
??(二)出租方授權
??承租方申請后,出租方需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發票使用】-【代開出租不動產(承租方)】-【代開授權查詢】界面,查詢委托授權的對應信息無誤后,點擊“操作”欄次的“確認授權”,被授權人可在規定時間內代開該業務發票。
??(三)承租方處理及查詢
??授權通過后承租方可在【我要辦稅】-【發票使用】-【代開出租不動產(承租方)】-【代開發票查詢(承租方)】模塊繼續進行操作,可查看信息無誤后,點擊操作欄的“提交申請”等待稅務機關審核,可在首頁的【消息提醒】關注審核狀態,等審核通過后即可在【代開發票查詢(承租方)】頁面繳款并開票。
??二、辦理紙質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可在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申請:
??(一)登錄新電子稅局,點擊【地方特色】-【特色辦稅】-【發票代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模塊辦理。
??(二)辦稅服務廳:出租方可攜帶資料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不動產租賃增值稅發票。所需辦理材料如下:
??1.增值稅普通發票:
??(1)《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3份;
??(2)不動產權屬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
??(3)不動產合同、協議或者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
??(4)自然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5)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
??①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
??②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2.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3份;
??(2)房屋租賃合同;
??(3)自然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
??(4)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
??①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1份(查驗后退回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于重復提供);
??②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查驗后退回)。
??辦稅服務廳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可通過網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河南省稅務局官方網站、河南稅務微信公眾號或電子稅務局征納互動查詢。
三、社保費
??7.單位繳納社保費扣款失敗如何處理?
??您好,單位社保費申報完繳費時提示扣款失敗,常見原因包括申報數據錯誤、預算科目錯誤、銀行信息錯誤、支付方式異常、網絡問題等。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申報數據錯誤。請仔細核對申報數據,包括職工工資收入、社保繳費基數等,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如發現數據錯誤,應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申報。
??二、預算科目錯誤。若繳費系統界面顯示共享參數表中無此預算科目或輔助標志錯誤,繳費人需要與主管稅務機關確認核定信息是否有誤。
??三、銀行信息錯誤。若繳費系統界面顯示銀行賬號與戶名不符,或銀行賬號、開戶行信息顯示不存在、未簽約、狀態錯、不允許扣款、銀行系統內部錯誤等信息,繳費人需要與開戶銀行核對并修改相關信息,保證繳費人與主管稅務機關、開戶銀行三方協議信息內容一致。
??四、支付方式異常。如屬于支付超時、密碼輸入錯誤、賬戶余額不足、單筆或當日支付超過銀行賬戶限額等原因導致賬戶扣款失敗,可在電子稅務局進入【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稅費繳納】-【稅費繳納】模塊,在【未繳稅費】界面進行查詢繳款;如果未查詢到該筆稅款,您可選擇【繳款憑證處理】進行【解鎖】操作,解鎖成功后重新進行繳款。如扣款信息狀態為“扣款鎖定費款”,只能去辦稅服務廳窗口解鎖繳費。
??五、網絡問題。若繳費系統界面顯示核心征管連接稅庫銀超時、與國庫通訊超時保障、通信異常、稅庫銀系統無法訪問、MQ發送信息失敗、系統當前非工作狀態、非該種業務受理時間、稅庫銀本地服務失敗、作廢、原交易狀態不明等提示,繳費人可先行退出操作界面,重新發起繳費要求;如果是系統維護期間導致繳費失敗,需等待系統維護完成后再進行申報繳費,如急需繳費,可嘗試使用其他網絡或設備進行操作。
??六、其他。若系統界面顯示其他提示內容,可按照操作界面提示操作;若仍然無法處理,可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當地稅務機關現場咨詢辦理。
??8.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社保費?
??您好,靈活就業人員申報社保費,繳費人可在線上渠道和線下渠道申報繳費。
??一、線上渠道為:
??(一)新電子稅局
??通過新電子稅務局 “自然人業務”模塊注冊完成登錄驗證后,點擊【首頁】-【熱門服務】-【社保費業務】-【費款繳納】,分別選擇“靈活就業養老繳費”或“靈活就業醫療繳費”,進入相應模塊完成繳費。
??(二)電子稅務局APP
??點擊首頁【點擊進入社保費】,或頁面下方的【辦&查】-【社保業務】,分別選擇【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繳費】或【靈活就業醫療保險繳費】,進行相應模塊完成繳費。
??登錄時顯示當前登錄人的身份信息,或點擊“是否為別人代繳’’,輸入被代繳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或直接選擇家庭成員。
??點擊進入“選擇參保信息”,查詢出相應險種的繳費信息及補繳信息,選擇繳費信息,點擊“下一步”認真核對繳費人信息及繳費金額,選擇支付方式進行繳費。
??(三)微信、支付寶小程序
??微信、支付寶首頁搜索“河南稅務”等關鍵字。打開河南稅務小程序,選擇所需申報繳納的險種進入后,本人繳費則點擊“查詢”,為家人代繳則點擊“是否代繳”輸入信息點擊“查詢”,點擊 “選擇參保信息”,選擇繳費信息,點擊“下一步”,認真核對信息并進行繳費。數據來源包含經辦核定和稅務生成兩種類型,需要分別進行申報。否則會提示繳費失敗,支付成功。出現這種情況時,確認繳費失敗約一周后,已交費額會通過原路返還,屆時重新繳費即可。
??二、線下渠道為:
??(一)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大廳稅務窗口
??(二)十二家合作銀行網點: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省農信社、郵儲銀行、中原銀行、鄭州銀行、光大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
??9.多繳納的社保費如何申請退費?
??您好,河南省社會保險費申報后產生誤收多繳只能辦理退費,不能抵繳。
??社會保險費退付采取稅務機關受理核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醫療保障部門(以下簡稱“人社或醫保部門”)退還的方式。具體流程如下:
??一、稅務機關受理繳費人退費申請,核驗后將退費信息傳遞給人社或醫保部門;特殊政策退費,由稅務部門受理初核后,提交人社或醫保部門復核;
??二、人社或醫保部門根據確認的退費申請,按旬集中向財政部門提交用款計劃;
??三、財政部門確認后,將退費金額從財政專戶劃撥至人社或醫保部門的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
??四、人社或醫保部門將款項退還繳費人,按月將已辦理的退費信息傳遞至同級稅務機關進行退費銷號。
??目前主管稅務機關采取線下方式受理社保費退費申請,具體退費辦理流程及時限建議咨詢當地人社或醫保部門。
四、個人所得稅
??10.繳納個人養老金的支出,能否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您好,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者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一、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的,其繳費可以選擇在當年預扣預繳或次年匯算清繳時在限額標準內據實扣除。
??二、取得其他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所得或經營所得的,其繳費在次年匯算清繳時在限額標準內據實扣除。
??選擇在任職受雇單位享受的,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把繳費憑證信息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由任職受雇單位在申報工資薪金所得稅款時予以扣除。選擇年度自行申報享受的,在次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詢確認或掃描二維碼錄入繳費憑證信息,在計算稅款時予以扣除。
??11.個稅APP上提示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貸款合同編號不一致如何處理?(河南)
??您好,根據現行個稅政策,住房貸款利息的專項附加扣除僅允許首次且獨立的一套住房能夠享受。個人所得稅APP增加了系統校驗功能,自2019年至今,若某一年度與其他年度的貸款編號不一致,系統就會自動提示出錯。
??當個稅APP提示“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貸款合同編號不一致”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修改并確認合同編號
??確保所有采集年度的相同貸款合同類型的合同編號保持一致。仔細核對信息,認真檢查所填內容,確認是否因粗心導致編號輸入有誤。比如是否有數字顛倒、遺漏、錯別字或空格、下劃線、文字、字符等格式錯誤。
??若發現錯誤,及時在相應位置進行修改,確保編號準確無誤。修改后可在“專項附加扣除”功能頁面點擊“一鍵確認”進行確認操作。
??二、作廢錯誤填報記錄
??單年度錯誤:若只是某一年度的合同編號填寫錯誤,而其他年度均正確,可在錯誤的年度填報詳情頁面點擊【修改】→【修改貸款信息】→【貸款合同編號】,直接修改該年度的錯誤編號;也可以作廢該年度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然后重新填報。
??多年度錯誤:如果多個年度的合同編號都填寫錯誤,需作廢所有錯誤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再重新填報。
??三、核實是否重復采集
??核實所有年度是否存在重復采集,如存在相同扣除記錄則作廢其中一條保留其中一條即可;若采集了多套房子,需作廢其中一套,若之前享受扣除過,則作廢之后需要更正年度匯算,可能涉及補稅滯納金。
??四、核實并選擇扣除方式
??核實是否滿足首套房條件,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如果2020年至2024年填報的貸款已還,2025年開始又重新填報了新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核實是否滿足首套房條件。
??五、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對于同一套住房的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情況,需要先修改2024年度的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然后在“專項附加扣除”功能頁面點擊“一鍵確認”進行確認操作。
??六、婚前各自首套貸款
??如果是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婚后可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12.年終獎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您好,居民個人取得符合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個人也可以選擇不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將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征稅。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已按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的,可以在匯算清繳時重新選擇是否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
五、增值稅
??13.小規模納稅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務如何預繳增值稅?
??您好,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計算預繳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計算公式為: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14.小規模納稅人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后,可以紅沖小規模納稅人時期開具的發票嗎?(河南)
??您好,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后,可以紅沖小規模時候開具的發票。一般納稅人在小規模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15.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何繳納增值稅?
??您好,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稅率為13%,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簡易計稅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
??(四)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
??(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六)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
??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符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二十八條規定并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簡易計稅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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